世尊開悟,為眾生說「十二因緣」,又名「十二緣起」。是謂可以感果,故名因;可由互相由藉而有,故名緣。是為眾生輪迴之次第因緣。
何謂「十二緣起」?一、無明。二、行。三、識。四、名色。五、六入。六、觸。七、受。八、愛。九、取。十、有。十一、生。十二、老死。是為十二因緣,亦為眾生所起心動念,以迄言行造作,藉由輪迴感召業識,而成報象,所以關鍵在於種因,始有後續發展。眾生在當下,不論官貴騰達,或者貧窮賤困,或者得具修行法緣,或者不信鬼神、極盡惡事悉皆造作,種因於此身之前,乃有萬般皆天定,半點不由人之形容詞。
然則,事實是如此嗎?不!一點也不是如此。故吾會選擇此題闡述,即要眾生明白因與果之間,雖是一個等號,卻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等號,其中最重要的關鍵,還有一個動能。吾淺舉一例而言:譬如播種(喻示種因),但要使其長成一棵樹(喻示報象),在此期間,仍需經歷細心栽培維護,甚至需要除蟲、除雜草,以及施藥、施肥,才能夠等待它的成長、開花結果。所以,因與果藉此譬喻,亦如是,在其中關鍵之動能的過程之間,眾生猶可以致力於消弭既種之前因,使其可以感果之象,互相由藉,而生有之緣機不成熟,亦即在輪迴次第間,如絕緣體阻絕電流一般,使此一種因之業緣無法成熟,而得以消除由因成果之報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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