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音菩薩 降
詩曰:不生男子有何因。殺命斷嗣失至仁。
共業牽纏胎未結。早誠懺悔禱仙神。
雖然目下眾生普皆提升教育程度,大多受高等教育,觀念、智識都大幅提升,但是,傳宗接代,生兒育女之觀念,仍然深植於老一輩,甚至新世代年青男女之心中,除了少數因經濟考量,環境之客觀因素,未來兒女教育素質等考量因素,而刻意節育;不作生兒育女計劃之男女,絕大多數仍是至少也要有兒有女,或者一男、一女即可。但這少數之中,卻又有家中長輩之刻板觀念,非要有男丁傳香火。是以故,時代雖變遷,求生男子,卻仍是今時夫妻之一大困擾。
乾陽坤陰,陰陽調合,乃得生生不息,坤道婦女除有極少數因男女身體障礙、病變,有不宜,或不能懷胎生育之外,可說絕大多數婦女均可懷胎生育。但是,有許多婦女每胎皆女,欲求一丁而不可得,導致家中長輩心急如焚,惡臉相向,甚至夫妻亦因而反目,家庭風暴不止,僅因未得男子而已。
醫家所云,不能懷胎生育,並非絕對婦女之關鍵,夫之身亦有其客觀之關鍵因素。當然,會懷胎,但不生男子,亦並非必定婦女之責任。但可嘆,自古以來,因男權社會之觀念,竟將此全部歸咎於婦女身上,導致許多家庭悲劇因而產生。時至今日,醫學發達,醫家已經証實,不孕、不生男子,非僅妻一人之問題,很可能問題出在男方身上,但許多婦女仍因此受屈待。
在因果論而言,夫妻不孕,身體因素必定是累世造業因,乃成此世報業註成不能生育。不論身體問題出在男方或女方,必需先消除其業因,始能解除報業,進而轉換命象,使子星有入命之機,而達成生兒育女之願望。至於不生男子,則其業因,必定屬於較重之殺命斷嗣,並且,有許多夫妻是共業存在。淺舉一例:亦即夙世間有二人共同從事而致有殺命斷嗣之惡業,歷經輪迴,業緣成熟,今生成為夫妻,求生男丁不得,牽引家庭風波,親眷怨隙。一則以此消弭夙累深積之怨業,二則報業今生受未得傳嗣之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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