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音菩薩 降
詩曰:皮膚病擾是何因。殺業牽纏害此身。
俗慮未清靈又顯。當然束縛志難伸。
目下際值末法時期,因果清算,因此許多醫家視為小病,卻久治不效,乃致產生醫病之對立。因為醫家診治無誤,投藥正確;但是病者卻仍然受病苦,故對醫家失去信心,進而怨懟,但醫家卻莫名。所以今時許多行者之醫家,已知此理,投藥無效,則勸病者求救於濟世道場。今日許多道場以解因果為號召,乃有其根據所在。
然則末法清算,加上文明提昇,因果歷經輪迴緣機成熟而顯現之際,當然亦會緣其創損之處而加以侵害。正如人不受鐵器所傷,即不會受破傷風菌所害。故人之自我防護,勝於解濟其侵害。當世之間,有許多身受皮膚病變所困擾之病者;往昔醫家對皮膚病多以癬、疔、瘡等視之,多投以解毒去火消炎之方,雖非百發百中,卻輕易可癒。
但眾生同係生命之靈,卻弱肉強食,造深殺業,有者以貪口腹之欲作珍巧口味而食;有者以醫病合方作膳;更有圖其毛皮而濫殺。諸此種種,未體上天好生之德,造深殺業,受害之靈豈有不恨不怨?因此積深此怨恨之冤靈,雖非可以單獨形成一個靈體來討報,但所匯聚之能量,卻足以將一位活人之靈與身侵蝕成病夫。
古醫家早有明載病例:好殺飛鳥、身長惡瘡;好食魚族、必有鱗癬。故眾生在受皮膚病苦之際,當宜誠懺戒殺、放生。殺業之造有廣泛之業因,有者會形成冤親靈障,此乃受害者靈性高於其他動物,但若一般動物雖無法形成單一討報體,但會匯聚許多怨靈,即形成殺業業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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