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12日 星期四

第九篇 明因畏果

    

   
聖示:本《因果病象印證》一書,至今夜已屆三個月限期,故今夜也是本書之結論,吾擬欲主著正鸞就上下兩篇,作一個總檢討,以作結束,賢生以為如何?
 
勇筆:菩薩有諭,弟子焉敢不遵,那麼弟子不客氣請教菩薩,人生在世,既然脫不開因果牽纏,如果有人索性任其沉淪,是否可以算是無言的抗議?
 
菩薩:這是藉口,因果有其定論,無因不成其果,放任自己,只是心中無正信懦弱的表現,豈是抗議?
 
勇筆:然則,因果解不開如之奈何?
 
菩薩:死結只是一個形容詞而已,世間豈有不能打破的關口。試問,佛祖六年菩提樹下的苦功,達摩九年面壁的功行,又豈非絕頂苦心才能臻致大智慧,而打破迷離境界,是以故,世間絕無解不開的因果結,只問你如何的解開它。
 
勇筆:好吧!就算因果解的開,可是過程的艱辛,讓人不能釋懷,比如就有人問弟子說:今生今世我沒有作罪大惡極的孽劫,橫遭旁人欺辱,甚至佔奪財產,如果說,我是前世作惡受如此報,而那些佔我財產、欺侮我的人,他們前世作好事的福報,那麼每一個人受了欺侮,都要自認倒霉,說是前世因果帶來,於是人人都要用盡心機去佔人便宜,才不會被說成前世是惡人,關於這一點尚請菩薩開示。
 
菩薩:說得好!如果不解釋清楚會讓人誤解這一世為惡的人,前世都是善人了。因果的定論,不是特定於前世後世這個意義,自從關皇登基掌凌霄,明定天律改正,果報為現世報,這就是要讓造因者,早受其果,再者因之造立,並不特定於接續前果有新造因,所謂「新造因也就是自作孽」,人生過程除了輪迴業在干擾外,尚有自性魔在作祟,一旦面臨自性魔祟亂,明明不該作的事,你也偏偏有如智慧盡失般的莽撞行事,於是從起念到行事,另一個因果又形成。
 
勇筆:菩薩這番開示,弟子舉個例作證,尚請菩薩指教。比如說有個人原本脾氣很好,可是有一天,他竟為事不關己的旁人糾紛,而偏袒某一方,而他人所以偏袒某一方只為他討厭另一方,因而單純糾紛,竟演三方不愉快,最後另一方不甘受辱,竟憤而行凶,這是否可說是他這災,是個新造因。
 
菩薩:雖不中亦不遠矣!吾再加補充說明,所講新造因的先決條件,在於必須沒有夙世迄今的瓜葛,純粹有如兩條平行線之扭曲碰觸。以事例而言,你剛才舉例中,那人之偏袒原因,若非厭惡對方,那麼就是新造因了。
 
勇筆:原來如此,弟子明白了!
 
菩薩:上天之所以要降因果病象析論及印證之書,就是要讓世人明因畏果,加強普化因果論深入人心,以作暮鼓晨鐘,喚醒世人以愓惡果之心,而免造孽因之行,因而書之闡述注重因果梗概,首要目的即讓世人能夠認識何謂因果,才能達到正因畏果的宏效。本書至此,全部結束,下期吾已商請貴堂關主席作跋文,吾乃不再降堂。又示:與諸有緣共結砂盤神緣,吾亦頗心喜,爾後有緣自有再會之期,甚願諸賢生道程自始日進無礙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