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音菩薩 降
冥律乃依天律而頒訂,而輪迴中,有恩成緣,有怨亦成緣,只是分別善惡緣而已。是以故,冤親債主來到陽世間侵擾欠其因業之人,必需要有冥府准旨,有此冥旨,則如欠債憑據,諸天護法、巡遊、司神,自會放行,不予刁難。因而,領旨討報,是因果報中,必然之程序,亦是諸神菩薩排解中,必要加以斟酌、說服,使得到旨令討報之冤魂,心甘情願和解,繳回冥旨,如此才是圓滿定案。
許多眾生,不明此中關鍵,有者藉神威壓迫,有者簡單迴向,甚至自恃術法,加以降伏驅趕;其中亦有得效,但是為時甚短,而反彈之際,倍數於前,不可不慎也。
既曰領旨,必有分級。一般而言,五色令旗是通稱;黃、白、青、灰、黑,依序由輕而重,並加以闡述之。
黃旗令—屬最輕之討報,僅能干擾而已,並且,時限最短,只有三年陽日。
白旗令—屬次輕者亦僅能干擾而已,不過,時限加倍,可以有六年之討報期。
青旗令—介於輕重之間,易言之,即是可輕可重。可以干擾,但是不可以侵體,而期限也僅在六年而已。
灰旗令—屬重因果之討報,但較輕,已可侵體,不過,時限卻可延長到十二年。
黑旗令—是准旨討報中最嚴厲者,不但可以干擾,亦可侵體,嚴重者,亦可以索命,並且,時限可以從討報生效日起,一輩子如影隨形,伺機討報。
或有謂曰:天有好生之德,何忍放縱冤魂索命,以暴制暴,豈是教化之旨,反而形成眾生認知偏差之惡例。然則,天有好生之德。亦有:天道好還,報應不爽。因此,諸天仙佛聖神,大開普度,警醒世人慎因畏果,庶免因果討報到臨之日,迭受苦磨,心生怨恨,屆時,不但無補於解因果,更造新口業,何苦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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