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12日 星期四

第十五章 犯陰之症

觀音菩薩 降

  犯陰之症,最明顯而容易判斷其症,是其人必定每在黃昏後、或在夜間,有不適如發燒畏寒、或是嘔吐、昏沉,甚至面有陰森,眼呈厲芒。嚴重者,(如已有病毒,如已感冒,或是創傷、五臟六腑,經脈氣血等均是。)甚至可異常病變而需送醫急救。

  所謂犯陰,通常指於凡是沖犯無主孤魂,或是犯煞,亦有籠統稱之冤親債主之討報,均將歸於「犯陰」。實則,犯陰是指沖犯喪煞以及葬場、墳墓。(當然亦包括未立墓碑,但仍在土下埋葬之處。)
 
  喪煞,喪家亡者,本隱厲烈怨戾(除非善德者善終,學修者得仙佛接引。)之氣,聚此冤怨,招致磁場轉變,形成煞厲。故喪家本身即已有其喪煞存在;一旦凡人或因不敬、或因運低,或因元辰耗弱,即容易沖犯纏擾。
 
  墓厝墳場(包括未立碑者)會有喪煞,乃在生魂處在其地,五行磁場亦是轉變,並因生魂已有顯示之力,故,在此處場所之人,亦如上述者,容易沖犯纏擾。
 
  有許多人,平素滿腦邪綺遐思,又不能戒慎口業,在喪家或墳墓場所不知慎守心口,或發邪念,或出綺語,以此不敬不善、不淨不哀之言行,招致陰煞纏擾者,案例不勝枚舉。當然,運晦元辰弱者,亦有因此而受沖犯纏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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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以故,避免犯陰之事,避之為吉;但總在人世間,有時不免遇上,難以閃避,應當立即收歛嬉哈不敬之言行,如能歛神自守,或表恭敬,回家之後,可以淨身,(或是求淨符)如此可以確保少受其害。
 
  一旦無可避免,犯陰發病,亦無需驚惶,立即誠心懺悔,查知何處所犯,是喪家即予上香,是墓場亦同;或者速速行功迴向,具體懺悔,可求道場呈表排解。如此而行,十之八九可以解除;但切要速速而行,否則,待陰煞侵蝕元辰,形成元辰無力恢復之症,則難辦且禍患大矣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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